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鄂西卷烟材料厂发热体物资采购已由鄂西卷烟材料厂“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鄂材采纪要【2025】2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鄂西卷烟材料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鄂西卷烟材料厂发热体物资采购
2.2项目编号:esexcl2025379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566.28万元(预算金额含警示标牌、运输、保险、税费等全部费用)
2.5最高限价:单价4290元/套(含运费、税费及其他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无效处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招标范围:发热体(规格型号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2.7采购数量:预计1320套(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8服务期限:1年
2.9交货地点:恩施市内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两年的,可提供上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和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裁判文书网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但以招标人(采购人)查询核对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但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8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不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9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30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35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6.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9日09时3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电子交易平台ca办理费用标准:首次ca办理费用共400元,包含智能usbkey费用50元(一次性收费,后续长期有效)及数字认证首年费用350元(按年收费,后续年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进行认证交费),首次ca办理费用一经缴纳将无法退回,请各投标人谨慎考虑。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7.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时30分。
(三)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西卷烟材料厂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巷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91333276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龙凤生态城文澜园)2幢2单元501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718-878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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